情节严重!安徽一学校拟被取销
发布日期:2025-01-05 18:04 点击次数:124
近日太湖县民政局发布《行政处罚事前见告书》拟对太湖县电子时代办事培训学校作出取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具体实质经查,太湖县电子时代办事培训学校自2021年于今贯穿3年未插足年度查验,违犯了《民办非企业单元登记科罚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轨则,且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元登记科罚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元年度查验目的》第十条的轨则,拟对太湖县电子时代办事培训学校作出取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字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的轨则,该校可在收到本见告书之日起5个职责日内向太湖县民政局提倡评释、辩护见解或条款听证,落伍视为消除评释、辩护和条款听证的权力。开头:中国新闻网、江淮晨报、太湖县东谈主民政府网 版权包摄原作家,如有侵权请相关删除责编:祝萍 审核:娄恒举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