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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0月18日起调遣住房公积金个东说念主住房贷款计策
发布日期:2024-10-31 12:33 点击次数:146
对于调遣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东说念主住房贷款计策的奉告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遣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东说念主住房贷款计策联系事项奉告如下:
1.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遣为25%;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解放生意查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遣为20%。
本奉告自2024年10月18日起推论。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计策握行,2024年10月18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奉告握行。